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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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诉讼(包括仲裁、非诉案件等,下同)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能力及负担能力。
二、委托人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
三、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应当盖章;您支付的律师费应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不予退费:①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②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事务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③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④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 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条。
七、如遇以下情况,您的权益将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且律师事务所有权向您追究相关责任:①向承办律师私下交费,未索要正式发票的;②委托事项违法的;③陈述案情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21)54704569。
委托人确认: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确认同意。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