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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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诉讼(包括仲裁、非诉案件等,下同)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能力及负担能力。

二、委托人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

三、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应当盖章;您支付的律师费应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不予退费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事务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条。

七、如遇以下情况,您的权益将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且律师事务所有权向您追究相关责任向承办律师私下交费,未索要正式发票的委托事项违法的陈述案情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2154704569


委托人确认: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确认同意。


                                                                      委托人签章:

  


创建时间:2020-09-07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