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没那么简单”

公司(本文主要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股东有可能会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那么对于股权转让如何操作才能省时省力且不存在后患呢?这个问题很多经营者可能都遇到过,也可能因此产生了困扰,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谈谈如何操作股权转让,股权转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审查是否做到以下几点:


一、首先留意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有约定则应当遵守,无论是股东之间转让还是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关约定,则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不受限制。


三、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则需要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涉及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还应当报请审批。


股权转让中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股权转让书面通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权转让通知该如何书写才符合规范且不留后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七条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之前虽然通知了公司其他股东,但未将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全部告知公司其他股东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其未履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股转转让书面通知至少应当具备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没有通知,所有程序要重新来过。我们认为为避免争议,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建议如果转让价款较高应当明确转账支付,明确收款账号、用户名、开户行,明确最后付款期限。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并不简单,在转让过程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欲速则不达,可能会从头再来一遍甚至几遍。


创建时间:2020-09-07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