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救助与预防
我所对于刑事辩护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具有一批精通公司、金融法和刑事法的专业律师,他们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拥有法律本科、硕士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长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特别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重大暴力犯罪等方面,已承办代理了大量案件,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所有诉讼文书;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7、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九)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十)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
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本人可能涉及的职务犯罪进行讲解、预防;就高管执业刑事风险进行防控培训;就个案中罪名、罪状、构成要件及诉讼程序的咨询进行解答。
(十一)代理报案、提供法律咨询
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提供刑事专业法律咨询及建议,帮助搜集、整理相关证据,代为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