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以下为修改后的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0-12-26 19:52